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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共同探油 恐喊停
时间:2008-7-13 5:29:26 作者: 来源:中评社 编辑:南希

台潮合约是台湾中油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6年前签署的,图为两岸合作台南潮汕探油计划2002年5月16日在台北中油公司正式签约。
 
  中评社香港7月13日电/两岸六月中旬复谈,达成积极合作探勘两岸海域油气源的共识,但据了解,在六月下旬“国安会”举行的相关会议上,“陆委会”以大陆航空器、船舶不得跨越海峡中线为由反对,要各单位再研究可行性方案。联合报报道,台湾中油盼七、八月展开台潮计划第二口油井探勘的希望恐要落空。

  国民党“立委”萧景田痛斥“陆委会”是“新政府旧思维代表”,依两岸关系人民条例,大陆航空器及船舶,只要主管机关核可就可进入台湾海域,当全球掀起探勘热,抢夺油源之际,连“国安会”都不反对的事,“陆委会”居然不配合。他呼吁“总统府”及“行政院”出面解决。

  中油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签订“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部分海域协议区石油合同”,还合资成立台潮公司,依合同,探勘阶段四年内完成三口井探勘。二○○五年探勘海峡中线近大陆地区第一口井,并没有重大发现;台潮公司以较低的租金租用中海油钻井船,曾跨越海峡中线近台湾海域进行第二口井探勘平台,但遭“海巡署”驱离,至今仍无进展。

  报道说,今年四月,中油董事长潘文炎赴大陆与中海油公司延长探勘阶段到二○一○年底,并在获得“总统府”同意后,在五月底向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简报两岸合作探勘,在全球积极探勘油源趋势下,中油盼能在七、八月北京奥运航空秩序管制前,恢复第二口井探勘。

  两岸复谈,获得积极合作探勘海峡两岸海域油源共识,让中油振奋不已。据了解,“国安会”也在六月廿三日为两岸合作探勘油气源召集经济部、“陆委会”、“海巡署”等相关部会,听取中油在两岸合作探勘油源的策略简报;“国安会”基本上同意在划定钻井平台作业区及运补范围,由“海巡署”及军方严密监控下,让大陆钻井船及直升机跨越台湾海峡进行探勘及运补作业。

  报道称,但据指出,出席的“陆委会”官员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法律称大陆航空器及船舶不得逾越海峡中线,及“国家”安全考量,反对大陆钻井船及直升机进入台湾海域。因为“陆委会”的坚持,“国安会”的会议没有结论,要各单位再研究可行性方案。